本帖最后由 大魔导师 于 2025-9-13 09:57 编辑
对于您的第一个问题:
恰巧有战友提问:患者7:00足部及膝部外伤,到当地卫生院行清创包扎,9:00转我院就诊,发现患者创面污染严重,皮肤撕裂伤。急诊血常规WBC:8.8*10 9/L,中性90.6%;收住院后11:45行下肢撕脱伤清创整复术+足第二跖背动脉吻合术。术后当日发热,最高38.7℃,术后第三天足部皮下引流管引出脓性液体,培养为铜绿假单胞菌(非耐药),此例感染算我院院内手术部位感染吗?
答:您的疑虑是:1、患者创面污染严重,并非感染;在我院手术了;术后出现脓性液体了;遵循逻辑,该患者情况符合Ⅲ类创面,清创手术后应为清洁,但出现感染,所以不排除手术导致感染的可能。对否?
如果给您探讨,什么是清创手术,您能否有所启发?
清创手术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清除创面的异物、坏死组织和污染物,减少细菌数量,为创面愈合创造有利条件。但对于污染严重的创面,清创手术不一定能使其完全变成清洁创面,原因如下: 1、细菌残留 即使通过清创手术清除大部分可见污染物,仍可能有细菌残留于创面深部或组织间隙。尤其是污染严重、感染时间较长的创面,细菌可能已侵入深层组织,单纯清创难以彻底清除。
2、组织损伤与感染风险 严重污染的创面常伴有组织缺血、坏死,这些区域的组织活力差,清创时可能无法完全切除所有失活组织,残留的坏死组织会持续释放毒素,增加感染风险。此外,清创过程中若操作不当,可能进一步损伤周围正常组织,影响愈合。
3、术后感染的可能性 清创后创面仍需密切观察和后续治疗,如使用抗生素、定期换药等。若术后护理不当或患者自身免疫力低下,即使清创后创面看似清洁,也可能再次发生感染。
个人意见总结:
1、清创手术可显著降低创面污染程度,但难以保证将严重污染的创面完全变为清洁创面。术后需结合抗感染治疗、创面护理等综合措施,以促进愈合并降低感染风险。
2、严重污染的创面,可视为感染创面,14天内发生的感染情况,一般考虑社区感染。(除非发现手术风险导致感染证据)
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:
有医生认为切口和伤口是两个不同定义,该病例开放伤,属于创面,不应算作切口。有医生认为二类和三类切口就是指开放性创伤手术,如果清创后有缝合,就属于切口。切口和伤口到底如何区分呢?这个病例如属于医院感染,应该报切口感染还是软组织感染?
答:切口和伤口是同一问题的不同理解角度。该病例不属于医院感染,理由参考上述。
切口有三种解释:
1、院感监测外科手术切口的分类,《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(试行)》卫办医政发〔2010〕187号根据外科手术切口微生物污染情况,外科手术切口分为 Ⅰ类切口(清洁手术)、Ⅱ类切口(清洁-污染手术)、Ⅲ类切口(污染手术)、Ⅳ类切口(污秽-感染手术)。
2、2015年国家卫计委发布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(2015年版)》国卫办医发〔2015〕43号手术切口类别,同1、。
3、2011年11月1日卫生部《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》卫医政发〔2011〕84号 对手术切口的分类进行了说明,将切口分为四类,即0类切口、Ⅰ类切口(无菌切口)、Ⅱ类切口(沾染切口)和Ⅲ类切口(感染切口),将切口类型和级别进行了对应。并对0类切口进行了说明。病案首页中将手术切口分为Ⅰ、Ⅱ、Ⅲ类,其Ⅰ类与本指导原则中Ⅰ类同,Ⅱ类相当于本指导原则中Ⅱ、Ⅲ类,Ⅲ类相当于本指导原则中Ⅳ类。
病案首页0类系指体表无切口或经人体自然腔道进行的操作以及经皮腔镜操作(如胃肠镜下肿物切除,膀胱镜下前列腺电切术,经皮穿刺的介入手术)。
伤口:医学名词,指受伤破裂的地方,多指人或其他动物的皮肤、肌肉、黏膜等而言,分为清洁伤口、清洁污染伤口、污染伤口、感染伤口。
简要总结:医疗记录差异:手术记录使用"切口"分类(Ⅰ/Ⅱ/Ⅲ类) VS 外伤记录使用"伤口"描述(清洁/污染/感染)
切口是医疗操作中有意制造的创面,而伤口是外力或疾病导致的组织损伤。
在法律层面主要规范"伤口"的鉴定标准,医疗实践中则根据操作性质分别使用"切口"和"伤口"概念。
理解这一区别对医疗记录、法律鉴定和临床护理都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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